人臉認證服務使用同意書
8591寶物交易網人臉認證服務使用同意書
8591寶物交易網人臉認證服務使用同意書(以下簡稱「本同意書」),是8591寶物交易網(以下簡稱「8591」)與您就8591「人臉認證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等相關事項所訂立的有效約定。
您於本同意書頁面下方勾選同意,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若您未滿十八歲,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後,方得使用本服務,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遵守以下所有規範:
第一條 定義
(一) 所謂「人臉認證服務」係指您運用內建或外接相機功能的行動裝置攝錄您的臉部特徵資料,供8591與您提供之身分證件進行比對, 以辨識您的身分,並進行保存。
(二) 所謂「行動裝置」係指包含但不限於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具通信及連網功能之設備。
第二條 本服務之使用
(一) 您理解並同意使用本服務時須依照8591的提示拍攝臉部圖片(以下簡稱「原圖」),並將原圖及臉部特徵資訊儲存於8591。
(二) 若本服務驗證失敗,您可重複進行嘗試,但同一日不得超過五次,若對本服務有任何疑問可聯絡客服中心。
(三)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使用本服務,惟8591有可能在符合網站規則之情況下,對您的會員帳號權利進行部分限制,敬請見諒。
第三條 損害賠償
(一) 您保證使用本服務時,僅會攝錄會員您「本人」的臉部特徵資料時,不會攝錄他人臉部特徵資料,若有任何冒用或盜用之情形,您應自行負責,倘致8591受有損害時,您應負賠償之責。
(二) 因第三人冒用或盜用本服務所致損害,您應自行負責,倘致8591受有損害時,除您於該冒用或盜用事件係不可歸責外,您應負賠償之責。
第四條 蒐集、處理及利用
您同意8591根據服務條款、隱私權聲明及免責聲明等網站內部規則(以下簡稱「8591網站規則」)及本同意書,蒐集、處理及利用您在使用本服務過程中留存在8591的個人資料(如:臉部特徵資料等)。如您不同意或者無法理解8591網站規則及本同意書的任一內容,請勿使用本服務。
第五條 個資法相關權利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8591保有您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您得向8591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8591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您得向8591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您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3. 8591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您得向8591請求停止蒐集。
4.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您得向8591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8591因 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8591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8591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6. 您得於營業時間內向8591要求拒絕接受行銷及查詢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之行使方式,聯絡方式:
(1) 客服電話: (02) 5579-8591
(2) 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8591.com.tw。
第六條 條款變動
8591有權修改本同意書條款,如條款內容異動,8591得於網站公告代替通知。如您不同意8591對本同意書之修改,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如您於條款修改後持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接受並同意本同意書條款之修改。
第七條 適用法律及準據法
(一) 您瞭解本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範,且瞭解本同意書內容,並同意本同意書所列事項。本同意書如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辦理。
(二) 關於本同意書所生之糾紛,將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爲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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